我国将整治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
[] 2006-09-06 00:00

 

  □据新华社电

  

  两次污染事件,使松花江的水质安全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话题。为确保松花江两岸百姓能喝上干净水,环保总局决定,今年9月份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对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环保总局制定的方案,这次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的对象为流域内的涉水污染源,重点是化工、焦化、造纸、食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企业。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将由吉林、黑龙 江两省政府负责,环保总局督办。整治期间,两省将对沿江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主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环保总局明确要求两省依法全部取缔水源保护地排污口;对未批环评已建项目、未经“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责令企业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补办手续;加快淘汰、关闭一批耗水高、污染重的企业,着力改造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装备差、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企业,重点监管一批水污染负荷占当地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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