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离:不能为分离而分离
[□姜素芬] 2006-09-06 00:00

 

  □姜素芬

  

  9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出“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提出从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并给突破医疗体制改革困境下达了时间表。

  近几年来,许多人都认识到,“以药养医”是导致药价虚高不下,导致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原因,开出的药方就是医药分离。的确,医药分离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它有利于科学诊断、合理用药、可以彻底根除大处 方、有利于医疗专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节省医疗费用,像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实行医药分离。

  但是,医药分离就一定能够在我国发挥神效吗?要知晓这个答案,就必须弄清楚“以药养医”体系形成的原因。在我国,“以药养医”乃是一种被倒逼出来的机制,其根源在于政府卫生投入太少。这既是导致公众医疗费用持续上涨的罪魁祸首,同时也是“以药养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原因———因为政府对投入不足感到“理亏”,无法采取果断措施促使医药分离。

  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1990年政府投入在卫生总费用中占24.09%,社会投入占37.95%,个人投入占37.6%,但是到1998年政府投入下降到15.6%,社会投入占26.6%,个人投入增加了20%,达到57.89%,到2003年,政府投入只有17%,社会投入26.9%,个人将近60%。

  卫生投入不足,既是老百姓看病难的原因,也是“以药养医”体系的根基所在。如果政府不增加卫生投入,医药分离出来以后,倘若医疗机构没有保持运转的收入,它怎么维持?事实上,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实行医药分离,就在于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投入,使得医疗机构不必依靠药来获取收入,而是靠提高医疗诊断和医疗服务水平来获取收入。

  应该认识到,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鲜有医院具备承受医药分离的财力和能力,尤其是公立医院,脱离药品利润将给它们带来灭顶之灾。因而,倘若将医药分离当成一次孤立的改革,医药分离是很难推行下去的。如果强行推行,而政府的投入不增加,那么,相关成本还将由公众来承担,即便医药分离,公众的医疗费用也难以降低,如果真的这样,医药分离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医药分离不能孤立进行,而是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尤其需要政府财力的支持。

  目前,世界上被证明有效的医疗体系有两种,国家福利主义和市场化的医疗体系,而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至今未能找到明确的定位。国家由于担心压缩其他部门的利益,不愿意把公共卫生投入提高到福利国家的比例,同时,又对市场化改革心存疑虑,施行的是一种半市场化半政府化的医疗机制———市场化不充分,政府也未能尽到足够的责任。总体定位的模糊,使得一些具体改革措施常常找不到明确的方向。医药分离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倘若国家卫生投入不增加,医药分离的成本继续转嫁给公众,公众看病难的问题可能再次陷于困顿。

  医药分离是好的措施,但不是灵丹妙药,它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的时候,才能真正发挥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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