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2006-09-07 00:00

 

  (上接B15版)

  浙江新湖与湖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湖出让(协)字(1998)19号、42号),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湖土国用(2005)字第9-7231号,合计面积3,634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iii)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预计建筑面积约1.4 万平方米,于2006年2月开始动工,将建设成为商办大楼,预计2008年初完成。

  (3)“瑞安金座银座”项目

  i)项目概况

  项目由两幅土地组成,金座位于瑞安市安阳新区筼筜桥A地块,东至火车站南路,南至塘河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温瑞塘河。银座位于瑞安市安阳新区筼筜桥B地块,东至安盛路,南至侨联大厦,北至塘河南路,西至筼筜河。项目占地面积7,809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瑞安是温州市下属县级市,是未来温州中心城市功能延伸的主要发展区之一。本项目所在的安阳新广场是瑞安市政治文化、商业中心地段,集水景和繁华为一体。该项目处于开发准备阶段。

  ii)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该项目己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瑞土让[2005]10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瑞国用【2006】第47-3513号,面积7,809平方米)。其他资格文件正在办理之中。

  iii)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该项目计划于2007年初开工建设,2011年6月完成。

  2)浙江新湖所持嘉兴新湖100%股权

  (1)公司概况

  嘉兴新湖成立于2000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正猛,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浙江新湖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嘉兴新湖绿都”项目。

  (2)“嘉兴新湖绿都”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嘉兴市秀城区东南,南湖以东500米,北临平湖塘,东、南均临与平湖塘及南湖相连的河流,西临纺工路。项目占地面积90,15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项目以住宅为主、临街商铺为辅,目前已开发完成。2004年荣获“嘉兴十大品牌房产”称号。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嘉兴新湖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取得了房地产开发所需资格文件和证书,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于2001年12月开工,已于2006年6月全部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销售率90%。

  3)浙江新湖所持杭州新湖10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杭州新湖成立于2000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林俊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浙江新湖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杭州北国之春”项目。

  (2)“杭州北国之春”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京杭大运河之畔,东临金华路,西邻丽水路,北依运河广场,南接新昌路。项目占地面积15,92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项目处于拱墅区中心地带,毗邻新的拱墅区政府、运河博物馆、文化中心、商业步行街、河滨绿色长廊等。目前项目已开发完成。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杭州新湖已向原土地使用方付清土地补偿费,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取得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格文件和证书,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于2002年1月开始动工,至2004年4月已销售告罄并完成全部交付。

  4)浙江新湖所持淮安新湖55%股权

  (1)公司概况

  淮安新湖成立于2002年1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正猛,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浙江新湖持有其55%的股权,剩余45%股权由温州市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翔宇花园”项目。

  (2)“新湖翔宇花园”项目概况

  项目坐落在淮安市楚州区中心地带,东邻经九路、西接纬八路、北靠经八路、南面关天培路,周边有实验小学等教育设施,距中心区的镇淮楼约600米左右。项目占地面积170,46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淮安新湖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已与淮安市楚州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楚地NO.2002G003号),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楚国用(2002)字第000476号,面积170,467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四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2003年5月份开工,2005年3月全部交付,现已基本售罄;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于2004年10月动工,计划于2006年12月竣工交付,目前销售比例为75%左右;三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于2006年6月开工,计划于2007年12月竣工交付;剩余第四期正在规划中。

  5)浙江新湖所持海宁绿城新湖5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海宁绿城新湖成立于2002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学超,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硖石镇,注册资本2000万元,浙江新湖持有其50%的股权,其余部分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海宁百合新城”项目。

  (2)“海宁百合新城”项目概况

  海宁百合新城位于海宁市城南新区,与行政中心、中国皮革城、汽车南站、体育中心相邻,是未来城市中心之高尚生活社区。项目占地面积942,34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11.6万平方米。海宁百合新城以“造城”的理念来建造大型社区,其中包括了多层公寓、高层公寓、独立别墅、联排别墅等多种建筑形态。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海宁绿城已经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地合(2002)13号和海地合(2005)5041号),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海国用(2005)第4106023081号———第4106023089号、第4106020885号、第4106024248号和海国用(2006)第4106020942号,合计面积871,83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该项目分16期。公寓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于2003年底开工,2005年12月竣工完成,目前基本售罄;公寓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于2004年6月开工,2006年6月验收完成,目前基本售罄;公寓三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于2004年12月开工,计划2007年5月完成,目前销售比例30%左右;公寓四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于2005年8月开工,计划2008年11月完成;公寓五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计划于2007年3月开工,2009年6月完成。

  别墅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于2005年8月开工,计划2007年11月完成,目前已销售70%左右;别墅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于2006年3月动工,计划2008年4月完成;别墅三期规划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于2006年7月份动工,计划2008年11月完成;剩余别墅四、五期及高层若干期正在规划中。

  6)浙江新湖所持衢州新湖23.08%的股权

  具体情况参见下文“3、衢州新湖76.92%的股权”。

  7)浙江新湖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 日、2005年12 月31 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 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1—8月份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中磊专审字[2006]3003号),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8)浙江新湖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03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浙江新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6,010.57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6,010.57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580,633,461.57元,增值率207.76%,主要为:

  1)流动资产—存货中的开发产品及开发成本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导致评估增值36,627,138.95元;

  2)长期投资中由于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增值,导致长期投资价值评估增值538,928,031.85元;

  3)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增值4,972,346.05元。

  注:浙江新湖的评估结果中包括:嘉兴新湖100%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5,543.28 万元,增值率41.37%;杭州新湖100%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4,958.73万元,增值率1.25%;淮安新湖55%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3,507.02万元,增值率116.02%;海宁绿城新湖50%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41,487.71万元,增值率1859.96%;衢州新湖23.08%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8,115.04万元,增值率196.55%。

  3、衢州新湖76.92%的股权

  1)公司概况

  衢州新湖成立于2002年6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汤云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新湖集团持有其76.92%的股权,剩余的23.08%股权由新湖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持有。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衢州新湖景城”项目。

  2)“衢州新湖景城”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区九华路以北,白云路以西和高速公路景观带以东,规划定位为衢州市新城的中心商住区。项目临近衢江水畔,南可眺望雄伟的衢江大桥、滨江公园,东眺衢江,南望常山江,周边景色怡人,距旧城区约1.7公里,交通极为便利。项目占地面积480,50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之中。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衢州新湖已经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目前已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衢州国用【2003】字第1-41119号,衢州国用【2006】字第5-27号—第5—30号,合计面积242,63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四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于2004年4月动工,计划于2007年上半年交付,现已取得58,702平方米的预售许可证,销售比例40%左右;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计划于2006年9月开始动工,2007年12月完成。三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计划于2007年3月开工,2010年6月完成;四期规划建筑面积约20.5万平方米,计划于2008年6月开工,2011年6月完成。

  5)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衢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 日、2005年12 月31 日和2006年8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1—8月份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15号),衢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6)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08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衢州新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5,160.48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76.92%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7,045.44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233,037,738.94元,增值率196.55%,主要为:

  1)其他应收款因坏账准备评估为零而增加301,637.50元,增值率为13.37%;

  2)存货中开发成本(土地)因市场价格变化评估增值232,859,624.45元,增值率为136.47%;

  3)设备评估值为876,046.00元,评估增值106,782.64元,增值率为13.88%。主要原因是:设备的财务折旧年限与经济使用年限的差异。

  4、新湖美丽洲2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新湖美丽洲成立于2002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香格里拉”项目。

  2)新湖集团对新湖美丽洲的持股情况

  目前新湖集团持有新湖美丽洲20%的股权。剩余80%的股权暂为附有回购协议的“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新湖美丽洲信托计划)持有。金信信托为该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新湖美丽洲信托计划所附回购协议的回购方为新湖控股或其指定第三方。

  作为新湖美丽洲80%的股权的回购方,新湖控股承诺在完成回购后,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16,000万元的价格(8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87,354.22万元)将新湖美丽洲80%的股权以适当的交易方式转入本公司。

  3)“新湖香格里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杭州市西北面,余杭区中部的鸽宝山、大观山麓,东临三墩,北靠良渚,南接仓前,西濒径山。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66,31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项目离杭州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0公里,距西湖约23公里,离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2公里,近邻东明山森林公园、双溪漂流、径山寺等旅游景点,在杭州市半小时交通经济圈内。项目地块由几座连绵起伏的山体围合而成的盆地、丘陵和天然湖泊组成。项目以现代景观造园为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高端的大型生态住宅区。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2005年项目获“2005浙江人居经典”、 “2005全国人居经典综合大奖(别墅精品)”、 “中国(长三角)山地别墅综合金奖”。

  4)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新湖美丽洲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目前已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土合(毛)字【2002】008号、余土合(净)字【2004】33号、34号、35号和余土合(毛)字【2006】21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杭余出国用(2003)字第13-779号、13-1656号;杭余出国用(2005)字第110-254号、第110-255号、第110-416号、第110-700号,合计面积701,880平方米,剩余64,431平方米已支付完土地出让金,权证正在办理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5)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规划为低密度生态住宅区,规划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花溪苑、流杉苑、鸣翠苑和霞谷苑,于2004年10月开始动工,在建面积4万平方米,其中3万平方米于2005年春开始预售,销售率70%左右,预计2007-2008年可竣工交付。

  二期为低密度生态住宅和景观公寓,规划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已于2006年初动工,计划于2008-2009年完成。

  三期为低密度生态住宅区,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计划于2007年动工,2010年完成。

  6)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 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1—8月份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14号),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7)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0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新湖美丽洲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9,192.77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838.55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1,026,680,994.94元,增值率为1573.54%,主要为:

  1)其他应收款因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其中的土地补偿款在开发成本中评估而增值549,246.16元,增值率为5.52%;

  2)存货中开发成本因土地价格的变化评估增值1,025,884,861.00 元,增值率为178.98%。

  3)固定资产中设备评估增值306,548.64元,评估增值率18.02%。

  4)长期投资评估减值59,660.86元,评估减值率-9.94%。

  5、九江新湖远洲19%的股权

  1)公司概况

  九江新湖远洲成立于2004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柴桑春天”项目。

  2)新湖集团对九江新湖远洲持股情况

  目前新湖集团、远洲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九江新湖远洲19%、30%的股权。剩余的51%股权暂为附有回购协议的“新湖 ( 柴桑春天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九江新湖远洲信托计划 )持有。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该计划的受托管理人。股权回购方为新湖集团。

  作为九江新湖远洲51%的股权的回购方,新湖集团承诺在完成回购后,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7,000万元的价格(51%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3,260.86万元)将九江新湖远洲51%的股权以适当的交易方式转入本公司。

  3)“新湖柴桑春天”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九江市城西开发区,西起长江大道,东至九龙街,北至南海路,南至延河路北侧,处于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浔阳区、庐山区交汇处,地属开发区,为九江新城区的核心。项目占地面积635,4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是九江目前最大的住宅开发项目之一。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之中。2006年项目获江西省首个“中国人居环境金牌试点项目”。

  4)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新湖集团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新湖集团已经与九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九城国用(2005)035号、036号、037号、084号、172号、九城国用(2006)第026号、059号,合计面积453,210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5)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六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于2005年11月份开工,其中60,312平方米于2006年4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销售,预计2007年3月交付完成,目前销售比例为80%。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9.9万平方米,于2006年9月动工,预计2008年6月完成。剩余四期正在规划中。

  6)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九江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和2006年度1-8月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中磊审字[2006]3017号),九江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7)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7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九江新湖远洲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6,001.69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940.32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171,529,206.65元,增值率193.85%,主要为:在开发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上涨较快引起增值。

  6、瑞安外滩10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瑞安外滩成立于1996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瑞安市,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新湖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瑞安外滩”和“龙港新湖绿都”项目。

  2)“瑞安外滩”项目

  i)项目概况

  项目由外滩商住区、堤坝、道路、公园四部份组成,是瑞安市的重点工程之一。外滩商住区作为其主要部份,占地面积48,06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商住区由新湖大厦、滨江大厦、外滩大厦、满庭芳大楼、沁园春大楼、西江月大楼六幢风格各异的欧式商住楼组成,沿飞云江一字展开。目前项目已开发完成。

  ii)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瑞安外滩已向原土地使用方付清土地补偿费,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取得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格文件和证书,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iii)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于1996年开始动工,至2004年已销售告罄并完成全部交付。

  3)“龙港新湖绿都”项目

  i)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有“中国第一农民城”之称的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北临龙湖路、南靠东新街、西傍未来城市龙港大道,东侧为碧水荡漾的东河。整个小区地处龙港城市发展的中心地段。项目占地面积68,72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

  ii)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瑞安外滩与浙江省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苍土出合字(2003)22号、苍土出合字(2004)91号),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苍国用(2005)第02-1672号、第02-1673号,合计面积68,72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iii)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于2004年2月份开工,2006年上半年验收交付,目前销售比例为70%左右;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计划2007年初开工,2008年底完成。

  4)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瑞安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 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1—8月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16号),瑞安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5)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6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瑞安外滩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866.44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3,866.44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原值比较,净资产增加96,582,722.26 元,增值率229.51%,主要原因为:

  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评估为零,评估增加185,473.62 元;

  2)存货中因完工开发产品市价高于成本评估增值48,295,176.50 元;

  3)存货中未开发土地因地价上涨评估增值48,030,622.03 元;

  7、安徽新湖10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安徽新湖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新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山水华庭”项目。

  2)“新湖山水华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蚌埠市高新区迎河综合园区内,与蚌埠市唯一的“五星”级酒店—锦江大酒店和最大的风景公园—张公山公园相对而建,系综合商住小区。项目占地面积198,26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致力于打造出新型时尚的智能化生态居住小区。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之中。2005年项目被列为“中国人居环境金牌建设试点项目”。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安徽新湖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已经与蚌埠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蚌国用(出让)第03091号、蚌国用(出让)第03252号,合计面积198,318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于2004年2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可以交付使用,销售比例为90%左右;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于2005年10月份开工,计划2007年6月完成,目前销售比例为22%左右;三期规划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计划于2007年初开工,2009年6月完成。

  5)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安徽新湖置业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1—8月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19号),安徽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6)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安徽新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976.76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976.76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39,765,085.35元,增值率79.53%,主要为土地增值和开发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8、芜湖长江长7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芜湖长江长成立于2002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新湖集团占70%,浙江如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3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建筑装璜材料、机电设备批零等,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长江长现代城”项目。

  2)“长江长现代城”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两江(青弋江和长江)交汇处,与市内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仅一桥之隔,东起中山南路商业步行街的延伸段,南至箱子拐路,北靠青弋江,西临规划中的滨江公园。项目占地面积210,21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58.6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2003年获全国人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综合大奖。同年获得全国健康住区大奖。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芜湖长江长通过参加芜湖市土地开发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地价,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芜湖长江长已经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芜国用(2001)字第336号、第339号,合计面积132,91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计划

  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于2003年5月动工,已交付面积82,596平方米,在建面积121,014平方米,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面积为39,613平方米,销售率为90%,计划2006年12月完成;二期规划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于2005年3月部分动工,其中在建面积为89,483平方米,在建部分已全部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率为70%,计划2007年12月完成;三期正在规划中。

  5)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芜湖长江长置业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4 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1—8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磊审字[2006]3020号),芜湖长江长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6)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1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芜湖长江长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7,809.93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7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9,466.95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240,922,174.08元,增值648.04%,主要为土地增值和开发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9、黄山新湖10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黄山新湖成立于2000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黄山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新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维多利亚广场”项目。

  2)“新湖维多利亚广场”项目概况

  项目毗邻黄山市中心主干道黄山中路,沿街长达1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114,45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已开发完成。项目曾获得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报社授予的“中国健康住区”荣誉称号。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黄山新湖已向原土地使用方付清土地补偿费,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取得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格文件和证书,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三期开发。项目于2001年8月开工,2005年8月全部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销售率98%左右。

  5)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黄山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 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1—8月份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18号),黄山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6)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黄山新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076.13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076.13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净资产增加6,018,929.19元,增值率9.30%,主要为:

  1)应收账款因坏账准备评估为零而增加46,320.18元;

  2)存货中已完工开发产品,因“新湖维多利亚广场”项目已全部竣工,周边配套成熟,且大部分房产均已交付使用,小区氛围日浓,且近两三年,黄山市房地产价格持续走高,评估增值5,498,910.05元。

  3)长期投资因被投资单位亏损评估减值174,147.23元;

  10、江苏新湖100%的股权

  1)公司概况

  江苏新湖成立于2004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邹丽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句容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新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二级资质。该公司负责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新湖仙林翠谷”项目。

  2)“新湖仙林翠谷”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京市东北的宝华镇,距南京市区约20多分钟车程,在规划的南京三环线区域以内,其西侧与南京仙林大学城和宝华高新科技园区毗邻,北侧紧邻312国道,南侧为其他小区楼盘,东侧即为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是4A级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项目总占地面积637,04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50.8万平方米,产品主要为低密度生态型的风情小院。目前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项目荣获“2005年中国(长三角)十佳环境景观楼盘”、“2005年中国最具影响力楼盘50强”。

  3)项目的土地取得和资格文件

  新湖集团竞得句容市王宕和连西山两地块,并分别与句容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句国用【2005】04483号、04885号和句土国用【2006】06034号,合计面积632,46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4)项目进度和销售情况

  项目分五期开发,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筑类别以别墅式排屋为主,辅以部分独立别墅,同时建设以会所为主的公建配套建筑,于2006年3月开始动工,计划2008年6月完成。其余四期计划于2006年底开始陆续动工。

  5)审计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1—8月的利润表(中磊审字[2006]3022号),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6)评估情况

  根据东方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6)第112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江苏新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699.18万元,对应本次拟收购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9,699.18万元。

  (下转B17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