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受权经营宜宾纸业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9-07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9月4日,宜宾纸业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资经营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分别同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授权经营和管理协议》,决定授权其在2006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经营和管理宜宾纸业。

  两大股东授权宜宾天原经营和管理宜宾纸业,意在进一步化解宜宾纸业的运营风险。宜宾纸业今天刊登的公告说,在宜宾市国资委以宜国资委[2006]111号《关于将宜宾纸业国有股权授权宜宾天原经营和管 理的批复》作出批复后,宜宾市国资经营公司及五粮液集团分别同宜宾天原签订了《授权经营和管理协议》,分别将宜宾纸业股改前所持的5176万股及2000万股授权宜宾天原经营和管理,其授权范围为除处置权和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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