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赛格大股东 分红款被划拨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09-07 00:00

 

  □本报记者 张喜玉

  

  G赛格今日公告称,于2006 年9 月5 日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显示,关于联合证券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G赛格237359666 股,占总股本的30.24%)股东代管占用资金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463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赛格集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冻结了赛格集团在G赛格 的预期股息(或红利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要求G赛格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将应分配给赛格集团的股息(或红利等)划拨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划拨金额以人民币41464174.01 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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