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身保险 规范办法将出台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9-07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农村市场的脆弱性,保险监管部门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出台《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需要进行“保护性的开发,提高市场机构的准入门槛”。

  他强调,要规范农村市场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打击和防止误导行为。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 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可能后果很严重。如果恶性开拓市场,就会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性行为,破坏市场资源。

  他强调,外部政策环境亟待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高于城市市场;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远高于城市市场。

  他建议,针对产品单一问题,尽快下发《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公司加强产品创新,开发条款简明、缴费灵活、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简易人身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农村人身保险产品,并进行地域性差别费率试点。

  他表示,针对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农民工输入集中地,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全国集中管理优势,强化全程服务意识,推行快捷理赔、无忧理赔,尤其是异地理赔服务。

  各家主要中资寿险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人身保险业务,较受农民欢迎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意外险、少儿教育储蓄型保险、健康保险等;现有农村网点超过14000个,覆盖全国30%以上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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