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公告
[] 2006-09-07 00:00

 

  股票代码:600599             股票简称:浏阳花炮             编号:临2006-032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责成湖 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的通知》,公司就以下违法违规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予以公告,并进行整改:

  一、公告事项

  1、2001年8月,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湖南启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8000万元的《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进行委托理财,截止2003年9月合同终止,公司收回委托理财本金70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1081.67万元,未收回的1000万元本金虚挂在银行存款帐户,形成不实资产。

  2、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违规将上市公司折股资产“浏阳市洞阳工业园面积46733.35平方米土地”为浏阳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2003年11月浏阳市财政局与赵伟平签订一份委托经营的协议,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期间,赵伟平及其控制的广州攀达的国际业务通过浏阳花炮新业务12部反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623.1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989.61万元,营业费用637.18万元,利润总额-3.65万元。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整改措施

  1、对委托理财事项补充公告,同时公司将和原第一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协商,采取措施对1000万元本金承诺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予以追回。

  2、立即与浏阳市财政局协商,采取措施,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解除为浏阳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贷款提供的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归还上市公司。

  3、赵伟平及其控制的广州攀达与浏阳市财政局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2003年在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督导下,该协议终止执行,公司新业务十二部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了《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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