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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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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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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本所陆续发现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名义,非法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现郑重声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会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推销或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相关机构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此类违法活动。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本所将继续关注冒用本所名义,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等非法 证券经营活动,并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查处、打击。 特此声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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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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