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查处内部认购等房产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于祥明] 2006-09-07 00:00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在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后,武汉市房产局、开发办、物价局、规划国土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对9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据了解,武汉市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广告发布单位将是主要的整顿对象。《通知》包括十六条细则: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证进行销售、预租 ,发放购房金卡、VIP卡、会员证,排队发号、内部认购等形式的销售行为,以及收取定金、订金、诚意金或预付款等行为;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是否未开盘销售,开盘后是否存在预留房源、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是否存在自制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的行为;广告内容是否在合同中约定;广告承诺内容是否兑现等诸多具体整治内容。

  据了解,武汉市成立了专门班子负责整治工作,并且综合执法大检查已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持续到明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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