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与永乐合作已无可能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9-08 00:00

 

  2006年4月底,永乐电器与大中电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资料图
  □本报记者 喻春来

  

  “陈晓是在拖延时间!”大中电器新闻发言人罗连昨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如是说:“大中电器的态度是百分之百要解除与永乐的合作协议,公司已经作好准备,不久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仲裁申请。”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永乐已宣布与国美合并,国美显然希望通过永乐来牵制它在北京的最大对手———大中电器。

  大中将申请仲裁

  2006年4月底,永乐电器掌门人陈晓与大中电器掌门人张大中在香港签署协议,决定双方实施全面战略合作。但是3个月后,国美正式宣布收购永乐。这让一直是国美死对头的大中非常尴尬。大中最终选择要与永乐“分手”。偏偏永乐不愿意这时候分手。还指责大中单方面在解除协议。

  对此,大中电器新闻发言人罗连表示,永乐公告中“单方面”的用词并不“恰当”,在没有解除协议之前不应该说是“单方面”。

  罗连说,9月4日,大中给永乐的函件其实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如果双方能友善协商解除协议,大中可以考虑归还1.5亿元的押金,另外,永乐现在还有8000万元的货物由大中代管,这些货物还在大中的仓库里,到时也将退还。

  “但是,双方现在还没有就此达成共识。” 罗连说道,“如果双方不能友善解除协议,大中将提出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这1.5亿元最终归谁。”

  罗连认为,从永乐的态度看,双方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通过仲裁解决将是双方的最终出路。昨日,记者几次拨打永乐董事长陈晓的手机,陈晓都没有接听电话。

  合作目的完全丧失

  针对双方合作协议并没有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的合并建议的说法,罗连称,国美作为大中在北京最主要的竞争对手,永乐与国美的合并后,大中怎么能与永乐合作?,协议如何履行?

  “合作已经不可能了,合作目的完全失去,从情理上和道德上讲也无法进行下去了。”罗连说道。

  罗连还称,早在国美与永乐合并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陈晓已经表示永乐将主要考虑与国美的合并事宜,与大中的合作事宜先搁置一旁,永乐已经表态了,协议无法正常进行下去。

  “陈晓是在拖延时间,这是他的一贯作风。”罗连说道。罗连强调,协议解除后,大中将做大做强,大中现在北京市场占有50%以上的份额,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非常好。

  业内人士认为,永乐此举可能是为了稳定股价,确保与国美的合并最终成功,而国美方面也希望双方的合作有效,因为,国美将在北京减少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也扩大了自己市场份额,何乐而不为呢。

  永乐:大中无权单方终止协议

  □本报记者 喻春来

  

  就在大中电器急于与永乐“分手”之际,永乐电器(0503.HK)昨日发布公告称,大中并无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须取得永乐的同意,单方面终止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

  永乐电器昨日称,9月4日,公司收到大中的法律顾问有关北京大中建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建议)而发出的函件。大中电器在函件中建议,如果永乐电器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大中电器将向永乐电器退还1.5亿元的押金,并且不会向永乐提出索偿;否则,大中电器及张大中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就违反战略合作协议下的责任向永乐提出索偿。

  永乐电器同时表示,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没有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的合并建议。永乐电器还强调,双方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有效力,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将须取得永乐的同意,单方面终止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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