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增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 54 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共计2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6 年9月11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股票的上市及限售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6 年9月11日
3、股票简称:G 承钒钛
4、股票代码:600357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980,667,040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承钢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股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公司于2005 年11月3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述股份限售期自该日起计算(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1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无锁定期限制。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220,000,000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名称: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ngde Xinxin Vanadium and Titanium Co.,Ltd
法定代表人:田志平
董事会秘书:王世杰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邮政编码:067002
电话:0314-4073574 、0314-4079130
传真:0314-4079279
经营范围:含钒低(微)合金钢系列产品和钒钛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主要产品包括含钒国标螺纹钢筋、含钒新Ⅲ级螺纹钢筋、含钒低合金带钢、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钒铁合金(50钒铁)、钛精矿等。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一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396,445,0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43%。
承钢集团成立于1994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承钢集团是国家520家重点企业和河北省大型支柱企业集团之一,其主要业务为钒铁精粉、焦炭的生产、销售,以及铁路运输服务等。截止2005年12月31日承钢集团的总资产为120.05亿元,净资产为29.90亿元;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39亿元,净利润2,2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为合并报表数据)。
2、实质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一日,其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1.72%的权益。
唐钢集团成立于1995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50亿元。唐钢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权益。唐钢集团主要业务为资产经营、外贸、矿山开采、焦化产品、耐火材料制品制造、自行车部件制造与组装、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工程设计研究、冶金技术服务、机电修理、建材、汽车修造、房地产开发、商业等。主要产品为铁精粉、焦炭、耐火材料。截止2005年12月31日唐钢集团的总资产为376.07亿元,净资产为75.46亿元;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2.15亿元,净利润8.08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为合并报表数据)。
3、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2,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4.10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定价发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0,200万元,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券商承销费、保荐费、中介机构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2,98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136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87,21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04元(在2006 年中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八)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2006 年中期每股收益:0.17元(在2006年中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6楼
保荐代表人:王保平、马倬峻
项目主办人: 张城钢
电 话: 021-50281316
传 真: 021-50281317
保荐机构推荐意见: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推荐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