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9 股票简称:浏阳花炮 编号:临2006-033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不调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经过充分沟通, 根据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不进行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9月11日复牌。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暨不调整情况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花炮")于2006年9月1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年9月7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定不做调整:
方案仍为:
1、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现有的股本为基础每10股安排2股的对价,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广州攀达持有的浏阳花炮的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12个月的法定禁售期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4、对价支付的承诺
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拟以人民币77,065,171.20元,每股人民币2.16元的价格向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浏阳花炮28.32%的股权,共计35,678,320股。转让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转让之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达72,678,320股,占浏阳花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7.69%,为浏阳花炮第一大股东,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浏阳花炮的股票。
浏阳市财政局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其持有的浏阳花炮股份应支付的对价由广州攀达支付。
5、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后20个工作日内,如果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未完成,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