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撰文指出,将强化国土资源部土地监管职能,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 □本报记者 于兵兵 于祥明
近日,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土地管理进入深层调控环节,掀起新一轮的调控风暴。昨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专门撰文,为国土资源部落实《通知》精神定下基调,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转变土地管理观念、职能和方式,尤其是从注意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 转变。同时,孙文盛指出,从试点城市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可以承受调控措施带来的地价变动幅度。
孙文盛表示,土地管理和调控要更加注重依法监督管理。《通知》从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完善土地审批制度、强化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管等方面,对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特别是要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强化事后监管转变。在推进落实政府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目标的同时,及时调整城市分批次用地的审批方式,扩大省级政府在省域范围内调剂、统筹土地利用的权力,简化中央政府土地审批的环节,以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从严惩处土地违法行为,更加严格地依法行政。
“这意味着监管职能将成为国土资源部未来强化的工作重心之一。”一位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称。而根据孙文盛讲话,国土资源部配合此轮调控的监察重点包括管住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等,同时需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使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综合运用,发挥作用。
另外,调整利益机制的五项内容也将成为国土资源部重点监管重心,其中包括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以及加大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等。
“只有这些政策得到最终的监督落实,做到真正的规范管理,才能有效切断建设用地低成本盲目扩张的利益驱动。”一位国土资源部人士表示。
孙文盛指出,《通知》在抑制建设用地过度扩张,促进各地招商引资质量提高的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价的构成和水平。但是,从一些试点城市的测算看,政策调整带来的地价变动幅度,地方政府可以承受。据了解,从当前地价构成看,取得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和拆迁费用)、开发成本(“几通一平”费用)和政府收益(相关税费和土地纯收益),大体各占三分之一,其中的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明显偏低。政策调整后,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