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结构调控细则引发市场争议
[□本报记者 于兵兵] 2006-09-08 00:0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9月5日,市场流传多日的北京市住房结构调控细则以该市规划委员会的口径正式面市,被市场认定为结构比例调控的最终说法。“听说除了这个文件,北京不会再出更多关于结构调控方面的细则,但这个文件中显然有太多地方不利于透明化操作市场。”昨天,不少北京市住宅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质疑。

  这份名为《北京市规划委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通知》的文件,明确了今年6月1日以后 ,北京新审批、新开工的住宅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办37号文和建设部165号文执行,即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从2006年9月1日起,市规划委将对新审批的住房项目执行新的审批流程。

  据规定,北京市新审批住房项目在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中应列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及其占住房项目总面积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总套数;单栋住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及其占该栋楼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单栋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等。审批部门在办理规划意见书时要填写“住宅建筑套型密度”指标,以便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该指标要求。

  “这次对新项目的审批是非常严格的,但我们更想知道旧项目的处理办法。”不少开发商表示。

  据了解,2004年8月31日前北京众多开发商赶在土地招拍挂制度大限前抢得大量土地,目前仍有2000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用地没有正式动工。“起码是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的,这些项目能彻底严格清理吗?”北京一位市场人士质疑。

  而就是针对6月1日前的这些旧项目,规划委的《通知》的确有些语焉不详。“2006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工作。”

  “如果真如市场传言,不会再有明确细则出台,那么所谓‘清理’的对象范围到底多大、标准如何、谁来明示?我们很纳闷。”一位北京住宅开发商称。“尤其是招拍挂项目这样的纯市场行为,规划更改的时间和经济损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都不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北京大户型商品房的涨价幅度明显高于小户型,甚至有些楼盘一天一个价。”北京首创置业某项目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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