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G香梨 公告编号:临2006-23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 006年9月8日上午10:30时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刊登于2006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81,706,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706,873股的55.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国胜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天阳律师事务所冉斌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1.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5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706,873元。
二、原公司章程3.1.6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股本结构情况: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股本结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706,8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冉斌律师见证:认为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