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抛出国电认购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09-09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国电集团用实际行动回应了发行人获送权证能否卖出的疑问。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至9月7日收盘,国电集团已经从国电认购权证的超比例持有人名单中消失。

  作为上市公司股改对价的支付方,国电集团向国电电力流通股股东每10股无偿发行了2份认购权证。而在此之前,国电集团通过转债转股也成为了国电电力的流通股股东,从而享受了部分股改对价,获得了自己所送出的1200余万份国电认购权证 ,约占权证发行总量的8%。

  业内人士认为,发行人一方面送出股改对价权证,一方面又较大比例地持有,这在内地市场尚属首次。与此同时,发行人所持这部分权证能否卖出获利,也引起了市场的争议。本报在9月7日曾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报道。

  国电集团此番大举卖出国电权证,无疑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肯定回答。9月7日,国电权证创出上市以来的最高价2.888元,这一价位较首日开盘参考价的涨幅超过了162%。国电集团在这一天将手中权证抛出,无疑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时机。昨日,国电认购权证延续回调走势,收报2.243元,较前日下跌了8.45%,列权证市场跌幅榜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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