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农产品股改“零对价”实现双赢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9-11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今天是首推“零对价”股改方案的G农产品履行股改承诺的最后一天,相信仍旧不会有投资者以远低于二级市场的价格向G农产品大股东回售股份。曾引发市场人士激烈争辩的“零对价”,现在却因股价的巨大涨幅而实现了双赢。

  上周五,G农产品股价报收于10.6元,这比深圳市国资委在股改方案中承诺的4.25元回售价格高出149%。据了解,由于两者价格的巨大差距,履行股改承诺的前4个交易日并没有出现投资者回 售股份的情况。显然,即使G农产品的股价今日跌停,相信理性的投资者也不会向深圳市国资委出售所持股份。也就是说,深圳市国资委所持G农产品的非流通股份,有望就此“一毛不拔”地获得流通权。

  在股改方案公布之前,G农产品的收盘价是3.35元,因与4.25元回售价格存在26.87%的涨升空间,而在复牌之后迅速上涨。深圳市国资委所持非流通股价通过“零对价”取得了流通权,而当初持有G农产品的投资者,也因股价的巨大涨幅而获利不菲,可谓实现了双赢。

  与现在出现的双赢格局不同,G农产品“零对价”方案当初遭到了不少投资者的质疑。在当前基本面并不景气的情况下,G农产品股价飙升的基础,应该是投资者对其后续发展的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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