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3400万出资“一石数鸟”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9-11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以3409万元的现金驱动,长春高新意在实现一石数鸟的资本运作,包括新设和转让一个全资子公司、处置亏损资产和启动股改。

  新建和转让一家名为长春科建实业的全资子公司,与长春高新股改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长春高新的系列资本运作,正是围绕这家尚未出生的公司展开的。长春科建注册资本为11364 万元,由长春高新和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长春高新以原长春科建分公司7955 万元资产出资,子公司以约3409 万元现金出资。目的是为了将其转让给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格就是11364 万元,而管委会也无需支付转让金,股权价款将全额冲抵长春高新全资子公司所欠的土地整理费。

  长春高新拟对长春科建出资的资产,包括存货、房屋、设备和土地等,这些资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6794万 元,最后按7955万元的评估价值进行出资。也就是说,不但借此解决了长春高新亏损的闲置资产,而且还获得了增值收益。

  长春高新的公告说,以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年成本约6%计算,本次向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转让长春科建的股权,将节省财务费用约680 万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正面影响为0.05元/股,为扭亏增盈创造有利条件。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公司短期借款2.76 亿元,长期借款2.94 亿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68.58%,沉重的债务压力使公司每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不难看出,这一系列资本运作,均是以3409万元现金作嫁衣。长春高新的公告说,管委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发展总公司同受长春市政府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修订)》的规定,此次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长春高新这次一石数鸟的资本运作能否大功告成,还要取决于股东大会。由于此次出售长春科建是股改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临时股东大会与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长春科建资产出售预案和股改方案作为同一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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