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专家: 中国应建自己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本报记者 李和裕] 2006-09-11 00:00

 

  □本报记者 李和裕

  

  面对加入WTO后金融全面开放,及在以金融稳定为底线、金融改革为动力的金融环境变化趋势中,处于调控影响下的房地产企业又将如何取舍?在上周六举行的“中美房地产金融合作峰会上海论坛” 上,业内专家就提出,中国的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还是应该以研究合作的姿态,建立自己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虽然我国的金融环境现状已是稳步开放、初见成效,但仍面临基础薄弱、风险较大的问题,而且还没有真 正意义上的房地产金融,主导仍是信贷。”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丁健给出了这样的基本评价。

  在他看来,在紧缩银根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后,房地产便是重点针对的领域。 “单一的间接融资,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上,极易引发信贷风险。当然,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变化取向是积极的,‘一贷独大’的局面正在改变,直接融资在增加,融资工具也逐步多元化。”

  美国纽约大学房地产学院院长Ken Patton也指出,房地产资本的多元化势在必行。“正是1932年的地产危机促使美国率先诞生了现代房地产资本市场,并不断发展壮大,现在不少亚洲国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相信一些证券化的房地产融资手段对整个金融市场也将产生有利影响,如可带来更高的透明度、更严的监管、更强的流动性等。”

  对于中国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目前的金融环境变化,丁健教授建议要“先试先行”。“现在一些房地产企业已经表现得失去信心,这没有必要,应该把调控看作是企业战略调整的有利时机,从以往注重的土地等物化要素向价值化要素也就是资本成长性转变,以关系营销为主导的操作方式、盈利模式也要改变,还要提高运作层次,如引进金融人才、建立金融投资部门,以在今后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陈经纬还表示,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还是应该以研究合作的姿态,共同经受住形势的考验。“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增强对金融市场的了解、对金融政策的领会是双方合作的指南,今后可以共同探索各种融资的可能性,进行务实性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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