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尽可能支持滨海新区企业发债
[□本报记者但有为、何鹏] 2006-09-11 00:00

 

  张茅
  □本报记者但有为、何鹏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9日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金融改革创新高峰会议上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尽可能支持滨海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张茅在演讲中说,国家发改委对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一直高度重视,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应加强金融改革和创新。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按“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加快发展直接融资的要求,探索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方式,注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创业投资资金等融资方式,在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合理组合,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为滨海新区建设不断提供有效的金融资源。

  他透露,为了支持滨海新区的探索和发展,国家发改委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在滨海新区先行开展了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基金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规模至少50亿元,目前天津正在抓紧确定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方案,即将进入最后核准设立阶段。

  张茅同时表示,发行企业债券,也是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手段,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其作用日显重要,“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国家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部署,继续配合滨海新区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的发债需求,并在债券品种创新方面尽可能给予滨海新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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