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农村建设起点水平分五层次
[□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09-11 00:00

 

  上海、北京、天津位列第一层次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发布的《城乡创新发展蓝皮书·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2006)》指出,从全国新农村建设起点评价综合得分看,可将31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五个层次,上海、北京、天津位列第一层次。总体看,中国新农村建设水平依然是东强西弱,从东部沿海地区向西部内陆地区由高到低呈梯次分布。

  这份由北京城乡创新发展研究会组织撰写的报告,将全国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生产 发展状况、生活保障状况和文明与环境状况三大类,共22个指标,通过2004年的实际数据对各地新农村建设起点状况进行了测算。

  根据综合得分:第一层次(综合指数大于10):上海、北京、天津。这3个直辖市的农村受大城市影响巨大,基本上是大城市郊区型农村,其起点水平远远强于其他地区。第二个层次(综合指数7-10之间):浙江、山东、江苏、辽宁、河北、福建、广东、黑龙江,这些区域基本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较高,整体经济比较发达,但新农村建设方面差距较大。第三个层次(综合指数5-7之间):河南、内蒙、吉林、新疆、湖南、湖北、江西、四川、安徽、宁夏、广西、山西,这些区域都在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排在全国中等层次。第四个层次(综合指数4-5之间):青海、陕西、海南、重庆、云南、甘肃,这些区域大部分集聚在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起点较低。第五个层次(综合指数小于4):西藏、贵州。

  针对测算结论,报告从个体人行为三大约束条件———制度、要素和分工角度,区分了不同层次政府的职责和任务,提出了层次清晰的对策措施及构建人本发展理论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理论模型。报告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产业发展,不能千村一面,要突出特色,创建品牌则是农村产业发展的高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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