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 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面世
[□本报记者 金苹苹] 2006-09-12 00:00

 

投资期限 160天

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增加

预期收益率 3%

本金及收益返还 到期日后第四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投资情况一次性支付

计划募集总额 人民币 8 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返还客户资金并可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

税收 理财产品收益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缴纳,银行不代扣代缴

风险提示 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 项目风险如下:                                                                                                                                    偿付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收益来源于募集资金运用所产生的信贷资产的本金利息收入,存在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或挪用信托收益及本金的风险

受托人未能勤勉尽责的风险: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其损失部分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即理财计划承担。如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可能导致理财计划提前终止

  □本报记者 金苹苹

  

  中信银行最近推出一款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信银行人民币理财集合计划2期”。该产品投资期限为16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如信托贷款提前终止,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计划而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募集期至9月14日为止。

  据中信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该款产品是中信银行、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为国有独资公司贷款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用于购买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向国有独资公司发放的贷款,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后续贷款安排。与以往相比,这款产品增加了信托破产隔离保护机制,并且由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后续贷款安排,信托计划和理财计划的收益可得到一定的保障。

  但银行相关人士还是提醒投资者要关注其中的风险,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为信托计划的项目风险或者市场的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因此在投资前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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