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在转让新特变房地产公司91.8%股权同时,受让沈阳变压器公司12.5%股权,特变电工在一退一进的选择中,进一步规划输变电设备这一主营业务的发展蓝图。
特变电工今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9月11日,公司分别与新疆天山电气有限公司及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前一股权转让协议显示,特变电工将转让所持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1.8%股权给天山电气,股权转让总 价款为5086.35万元;后一股权转让协议显示,特变电工将以自有资金62076823.84元,受让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股权。
特变电工同时表示,受让沈变公司股权后,公司将持有沈变公司3.6亿股权,占沈变公司注册资本的81.82%,沈变公司2006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公司增持沈变公司股权将取得良好的收益,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输变电产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针对公司转让新特房股权的议案,特变电工董事王学斌投出反对票,他表示,新特房公司目前发展势头和效益还不错,建议2006年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再做转让的考虑。
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这一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7月31日净资产值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