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9-12 00:00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G中储   编号:临2006-02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06年9月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9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京董事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 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不在京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4名董事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四届一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的议案》

  由于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铁林、姜超峰、李小晶、王学明和周晓红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决定取消四届一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

  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铁林、姜超峰、李小晶、王学明和周晓红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一)发行方式(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万股(含14,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包括控股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6家仓储分公司(中心)、1家公司股权和天津地区二宗土地使用权、成都宗地土地使用权、咸阳宗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其它特定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

  (五)上市地点(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1、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不低于4.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依据:

  (1)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4)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七)发行股份的禁售期(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的计划募集资金约6.4亿元(含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非现金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出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非现金资产

  

  注:以上资产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净值为基准。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拥有的上述资产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0%,若上述资产价值不足以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0%,则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承诺以现金补足。

  2、拟新建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部分本公司自筹解决。

  (九)新老股东共享本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十一)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如触发要约收购,股东大会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予以豁免,但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韩旭东、刘秉镰、刘文湖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资产认购股份的关联交易客观、公正,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铁林、姜超峰、李小晶、王学明和周晓红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6家仓储分公司(中心)、1家公司股权和天津地区二宗土地使用权、成都宗地土地使用权、咸阳宗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其它特定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拟用于认购股份的6家仓储分公司(中心)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为保证本次发行完成后6家仓储分公司(中心)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经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协商,拟采用租赁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

  由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土地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土地租赁尚需公司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非公开发行完成为实施先决条件。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简要历史沿革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中央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商品的储存、经销、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2006年中期净资产值:237,923万元

  (2)2006年中期实现净利润:2,491万元

  4、该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3)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5)注册资本:78,906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合法拥有宗地中的经营性用地,总面积为1,430,554.6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四)土地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双方:出租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承租方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合法拥有的目前由沈阳中储物流中心、沈阳虎石台三库、沈阳铁西一库、大连仓库、郑州物流中心和郑州南阳寨仓库经营使用的1,430,554.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3、租赁年限:租期50年(或至法定使用权年限终止日止)。

  4、租金:头三年本公司承租上述土地的租金标准为¥3.6元/年/平方米,每年租金合计为¥5,149,997元(大写:伍佰壹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每季度交纳一次;三年后双方以不高于同类地块市场租赁价格标准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再行确定租金标准。

  5、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达成后生效:经本公司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并以非公开发行完成为实施先决条件。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权证,全部为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进入本公司的6家仓储分公司(中心)的经营性用地,有利于保持经营资产的完整性,促进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土地租赁价格标准合理、公允,对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韩旭东、刘秉镰、刘文湖先生一致同意本次土地租赁事宜并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土地租赁价格标准合理、公允,对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赞成票10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

  根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办理有关事宜。

  该议案赞成票10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最高额为玖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至2007年6月26日止。

  该议案赞成票10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即期信用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办理额度为250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在此额度内开证保证金比例为20%,期限壹拾捌个月。

  该议案赞成票10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6年9月27日上午9点半,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9月26日 15:00 至 2006 年9月27日 15:00。

  该议案赞成票10票,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G中储   编号:临2006-03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6年9月27日上午9点半,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9月26日 15:00 至 2006 年9月27日 15:00。

  3、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06年9月22日。

  4、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6年9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方式

  2.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上市地点

  2.6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7发行股份的禁售期

  2.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2.9新老股东共享本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2.11股东大会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予以豁免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的议案及可行性报告

  4.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实物资产认购项目

  4.2新投入项目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6.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6 年9月25日-26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联 系 人:胡华萍

  联系电话:010-83673292

  传    真:010-8367319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06 年9月26日 15:00 至 2006 年 9月27日 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 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 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四届一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再点击新页面右上角‘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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