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晨鸣今日披露,鉴于目前公司的A 股股价已经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5.18元),在晨鸣转债发行首日两年之后(2006 年9 月15 日)可能满足一般回售条款,届时晨鸣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
G 晨鸣《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两年之后,如果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任意连续2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含80%)时,晨鸣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昨日晨鸣转债收盘价为107元,高于回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