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澄清:“地价将涨50%”纯属误读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柯鹏] 2006-09-12 00:00

 

  征地成本增加是以政府收益减少为前提,房地产用地价格仍将基本持平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柯鹏

  

  昨天,有媒体刊登《国土资源部预测地价上涨50%》一文,援引国土资源部政策法则司司长甘藏春称政策将引起地价各项成本提高,从而导致地价上涨50%。这一说法引发市场强烈反响,甚至下结论说地价大涨势必引来房价的进一步大幅上升。

  昨天,上海证券报第一时间采访到甘藏春。他表示,这一结论实属媒体误读。50%的上涨指的是 原来低价出让的工业用地,而征地成本的上升是通过政府减少收益来平衡的。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与目前水平基本持平。

  此次地价上涨的说法源于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一篇政策解读文章,文章介绍,当前中国地价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取得成本,包括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及给予城镇居民的拆迁费用;二是开发成本;三是政府收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土地调控的八项措施,调整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后,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均有所增加。

  甘藏春表示,如相关措施全面推开,征地补偿安置费将提高1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价将全面上涨。孙文盛介绍,从一些试点城市的测算看,政策调整后,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

  昨天,甘藏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重申,所谓50%的地价上升幅度只针对工业用地。据了解,此前大量工业用地采用协议出让方式,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更低的价格出让工业用地以吸引投资,造成地价低估。根据国务院新的要求,有竞争性的工业用地实现招拍挂后,将恢复到基准地价水平,相比原来的价格会有40%至60%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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