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 2006-09-13 00:00

 

  股票代码:600631 股票简称:G百联 编号:临2006-03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对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6]153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于2006年7月31日至8月4日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6年8月24日 对本公司下发了沪证监公司字[2006]178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接通知书后,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针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并于2006年9月11日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的问题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无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签名,与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符。公司2004年度、2005年度股东大会发言记录不全。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大会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的相关规定做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公司现有监事4名,尚缺一名职工代表,与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3人和公司职工代表2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不符。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增补了一名职工监事,并于200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相关公告,目前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2名。

  3、与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相配套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尚未制定,与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不符。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2006年8月29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并于200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公告。

  4、东方商厦有限公司、上海奥特莱斯品牌直销广场有限公司产权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上海奥特莱斯品牌直销广场有限公司产权变更手续已于2006年8月18日办理完毕,并同时更换了营业执照。东方商厦有限公司的产权变更的办理,公司力争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

  二、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7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租赁经营“长沙时代购物广场“(暂名)项目的议案》,但延至8月5日公告,且该议案变为《关于合作开发”无锡汇金广场“项目(暂名)的议案》,与原表决内容不一致,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对该事项未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工作上有所疏忽,说明对《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公司将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从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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