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G武商下属武汉广场商场的租金标准遭到了G武商三个小股东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深圳银信宝、鼎能置业、杭州卓和贸易等3个股东,分别持有G武商1.72%、1.57%和1.18%的限售股份,合计持有G武商的股份比例达5.47%。这三个股东提出一个议案,名为《关于重新议定1995年1月14日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的议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议案提交给了G武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人———武汉银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三个股东在议案中提出的新租金标准,是从2006年9月30日起按照8元/天/㎡(即每年不少于2.17亿元)执行。且自2007年9月30日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在由提案股东起草的武汉广场商场租赁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武汉广场商场自2001年至2005年的租金分别是5515万元、5773万元、6030万元、6288万元和6545万元,平均折合约为2.42元/天/㎡。而租赁情况说明称,按有关机构对武汉市同类地区及G武商周边同类物业租金水平的调查,武汉广场商场合理的租金应在10元/天/㎡以上。
此外,根据公告,G武商持有武汉广场51%的股份,另外49%的股份由香港德信国际持有。截至2005年底,香港德信已拖欠武汉广场9418万元的经营资金。按照租赁情况说明,香港德信拖欠资金已超过其当初的出资。这也是小股东提出重新议定武汉广场商场租金标准的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联名议案称,如果武汉广场不能接受新的租金,G武商完全可以将武汉广场商场收回自行经营。而在保持现有经营水平与效益不变情况下,按照2005年的经营指标计算,除了G武商本部净利润增加4610.51万元外,物业租金税收还将减少支出1165.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