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杉杉股份证券代码:600884编号:临2006—03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天童北路1133号杉杉工业城二楼大会议 室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郑永刚董事长因公出差全权委托董事总经理汪建明先生代为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投票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总共6人,共代表股份数131,948,608股,占总股本的32.12%。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131,948,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131,948,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131,948,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131,948,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关于为上海易恩实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浦东分行10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31,948,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