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但有为
记者日前了解到,自今年3月19日福建、湖北、陕西三省邮政储蓄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开办以来,截至8月31日,已累计发放贷款3.01亿元,没有出现一笔坏账。同时,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日前明确要求,第二批试点省(区、市)必须于9月20日前开展业务。
据了解,第二批试点省(区、市)指的是银监会8月14日刚刚批准试点的北京、山东等10个省份,更早的7月17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储蓄小额 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邮储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议扩大试点范围,调整单笔贷款限额。
为此,他要求各试点省(区、市)局妥善处理业务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尤其是要处理好投入与产出间的矛盾、储蓄业务思维模式与信贷新业务间的矛盾、严谨的业务操作与客户求快求简便之间的矛盾、严格的业务检查和人力资源紧张间的矛盾。同时,新增10省(区、市)试点局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开展业务时间最迟不得超过9月20日。
迄今“零坏账”
第二批邮储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将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