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行上调燃气价格听证会
[] 2006-09-13 00:00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物价局12日组织召开了建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听证会。此次有两种调价方案备选,其中,根据用气量阶梯式递增价格的方案,燃气价格最低涨幅超过19%,最高涨幅则超过38%;另一种单一制价格方案上涨幅度则为23.8%。

  上海现行的居民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价格分别是1999年和2003年确定的,价格分别为2.10元/立方米和1.05元/立方米。

  据悉,此次听证旨在建立燃气价 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的机制,居民承担原材料成本变动的70%,燃气企业承担30%,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涨跌每年联动调整一次。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综合门站价涨跌同向联动调整,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上游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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