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必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部署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后,9月11日,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2006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而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曾要求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份公开、依法、严肃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年底前要达到8起以上。
给查处违法案件“下订单”、下 指标,显出执法部门所暴露出来的浮躁之气。倘若某地平时就严格守法,违法案件数量达不到“订单”要求,岂不是要“逼良为娼”?当然,依据现状,有关部门或许深信违法案件远不只3个或8个。问题是,如果某地违法案件非常多,仅仅上报3个,是否有可能导致相当一部分违法案件成漏网之鱼?从现在不少地方的执法惰性来看,出现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
不难看出,查处“下订单”表面看似非常严厉,实际上是很不严肃的,套用一句流行词汇,此举是对法律的恶搞。执法最重要是常态化,即违法必究,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在平时执法不严,却根据任务去执法,势必会造成法律的疲软和闲置。否则,哪里还用得着有关部门“下订单”?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下订单”的做法不仅部委采用,一些具体单位也在采用。今年,成都市金堂县卫生系统公布了反商业贿赂专用账户,金堂县人民医院也开展了此项活动。但至今该账户只收到很少的上缴贿赂款。医院领导不满意,居然开会下达任务:医院科室主任必须向该账户上交至少500元,医生则缴纳300元。一位年纪50岁左右的主治医师生气地质问:“我没有收别人的钱让我咋个交?”这种反商业贿赂实际上涉嫌打着执法的名义“集资”,其做法不仅背离了执法的初衷,也衍生出了新的问题。
量化指标所导致的悲剧和不良后果举不胜举。今年7月,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去交警罚款有指标,反扒民警抓小偷还有指标”,“指标制”早已成为百姓投诉的焦点。由于指标的存在,执法者的正常执法就变成了为了完成任务进行的执法,完成的多了还有奖励、有提成,执法实际上异化成了一种交易,还能不走样?一些警察为了完成指标,甚至将一些守法公民屈打成招,制造冤案,由此造成的悲剧过去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只是最近两年,取消指标的呼声日渐高涨,一些地方相继取消了这种错误做法,情况才渐渐有所好转。
执法取消“订单”和指标,乃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遗憾的是,在过去执法量化最为突出的公安等部门陆续取消指标制以后,相关部门重新捡起了这种做法。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各种问题成出不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等等,不仅造成了房地产信息的混乱和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也破坏了正常的房地产秩序。公众需要的不是有关部门“下订单”、下执法指标,而是需要他们平时就严格执法,及时惩处和制止不法行为,踏踏实实地去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