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6-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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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 9月13日在福建省沙县青州本公司青山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共计11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95,9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2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6人,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36.22%;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5人,计持有公司股份75,9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及流通股股份的比例分别为0.01%及0.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将部分固定资产按报废损失处理的议案》
报废固定资产设备共1,440台,报废设备原值29,269,612.37元,已提折旧21,105,209.30元,已报废737,493.62元,本次报废损失计7,426,909.45元。
表决结果:同意255,89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同意7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0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6.5亿元,具体为:
1、交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5,000万元,期限一年半;
2、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6,000万元,期限一年;
3、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3,000万元,期限一年;
4、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1,000万元,期限一年;
5、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4亿元,期限一年;
6、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5,000万元,期限一年;
7、中国银行沙县支行5,000万元(不含高强瓦楞纸项目贷款8,000万元),期限一年。
同意授权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随时申请借款(含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结算融资业务,票据业务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控制使用;高强瓦楞纸技改项目贷款按原签订合同的计划办理借款。授信额度有效期除特别标注外,均为自第一笔贷款起始日算起至下一年度对应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55,89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同意7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牛卡生产线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申请高强瓦楞纸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已批准的以牛卡生产线整体资产作为向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贷款的抵押物调整为向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贷款的抵押物。
表决结果:同意255,89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同意7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89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同意7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89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其中: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同意75,9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穎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非字[2006]第078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