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反诉台积电并索赔
[□本报记者 陈中小路 王璐] 2006-09-14 00:00

 

  中芯国际称,具体索赔金额目前未有定论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陈中小路 王璐

  

  中国台湾地区最大芯片厂商台积电(2330.TW)与中国大陆最大芯片厂商中芯国际(0981.HK)的纷争再度升级。

  中芯国际昨日发表声明,将反诉台积电不但违反此前的和解协定,而且违反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及公平处理的协定,并要求台积电赔偿。

  中芯国际发言人Reiko Chang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公司只是提交了反诉材料,具体的索赔金额目前未有定论,有关金额大小将在诉讼过程中最终确定。

  中芯国际在反诉状中列举了其在中国大陆的领先地位是如何对台积电这样的竞争者造成实质性威胁、台积电如何摒弃公平竞争,以一连串的法律诉讼行动和不实不公的指控损害中芯国际的声誉。中芯国际强调,台积电在和解协定签订后17个月内从未表达任何投诉,而是选择到2006年7月———中芯国际於第二季度达到多项商业及技术里程碑之后才采取行动。

  中芯国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进行反诉并反驳台积电的诉讼,以使美国加州法院在充分考量所有证据后驳回台积电的指控,并作出对中芯国际有利的判决。

  中芯国际称本次诉讼将不会影响中芯国际为客户提供世界级技术服务。台积电则对此回应称“已收到中芯向法院提出答辩和反诉的两份资料,当前正在研究分析。”

  资料显示,2003年12月,台湾半导体厂商台积电公司曾牵头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称中芯国际公司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并窃取了部分商业秘密,要求法院对中芯国际发布限制令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去年1月30日,两家公司达成协议,中芯国际在六年内向台积电共支付1.75亿美元,作为专利授权及和解金。作为交换,台积电有条件撤回与中芯国际之间的所有法律诉讼案件,同时双方专利相互授权期限到2010年12月止。此外,台积电未授予中芯国际使用商业机密的权利,但同意对以往所提及的不当使用商业机密案件不再追究。

  然而,在和解1年零7个月后,两公司再次翻脸。

  前不久,台积电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表示,中芯国际违反与台积电达成的和解协议,使用不法手段盗用公司商业机密。台积电请求法院判决中芯国际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台积电的相关损失。

  与此同时,在美国西部时间8月25日,台积电正式在美国加州阿拉米达县法院向中芯国际提起诉讼。

  2003年12月19日

  中芯国际准备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上市之时,台积电在美国对中芯国际提起侵犯专利权和窃取商业秘密的诉讼。

  

  2004年4月21日

  美国联邦法院书面裁定,驳回了台积电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和部分关于专利权的诉讼。

  

  2004年5月20日

  台积电向美国加州州立法院对中芯国际提出诉讼,诉讼的内容是被美国联邦法院驳回的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

  

  2004年8月18日

  台积电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中芯国际启动337调查,理由依然是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

  

  2005年1月30日

  台积电与中芯国际达成协议和解,台积电有条件地撤回诉讼。

  

  2006年8月25日

  台积电向美国加州法院提出诉讼,诉中芯国际违背了双方在2005年1月和解时签定的合约。

  

  2006年9月13日

  中芯国际向美国加州法院提出答辨,并反诉台积电违反和解协定及违反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及公平处理的协定。

  (陈中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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