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G耀华 编号:临2006—028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终止租赁铁西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耀华’)租赁经营沈阳星光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星光’)的铁西400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租赁期至2007年5月1日。根据沈阳市整体规划和铁西新区建设规划,该生产线所处区域已被规划为现代生活服务区,区域内企业均需整体搬迁,并限于2006年9月30日前搬迁结束。鉴于上述原因,沈阳耀华与出租方沈阳星光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一致同意终止《资产租赁合同》的履行并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终止租赁合同时间定于2006年6月30日;
2、终止租赁后,双方对租赁资产进行交验。双方签订《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沈阳星光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租赁资产设备交接协议》,并按《租赁设备固定资产明细表》,由双方交接组对租赁设备进行逐一清点,鉴证方(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派监交组全程监督。从三方对《资产移交设备清单情况》无异议之日起,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将租赁的资产设备交还沈阳星光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资产交验完毕,由甲方进行资产处置;
3、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沈阳耀华根据企业情况以及职工个人情况,为沈阳星光职工分期分批提供工作岗位;
4、沈阳星光负责租赁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陈欠内债的计算与发放,租赁期间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所欠内债由沈阳耀华负责;
5、关于铁西厂离退休人员每年的170万费用,资产租赁合同终止后,在沈阳星光未将离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会化管理之前,沈阳星光向沈阳耀华借资支付该项费用,直至移交完毕。待铁西拆迁及安置工作结束后偿还该项借款;
6、由于资产租赁合同终止原因为城市规划需整体拆迁,符合资产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合同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2006年6月30日,与《资产租赁合同》相关的全部附件一律解除。
铁西生产线年生产浮法玻璃约220万重箱(占本公司上一年平板玻璃产量的13%左右),沈阳耀华此次终止租赁铁西生产线,本公司平板玻璃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均将有所下降。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