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5月17日出具的证监基金字【2005】85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68604999
联系人: 江淼
注册资本:1.5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富通基金管理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邵国有先生,董事长,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艾德加(Stewart Edgar)先生,董事,英国籍,学士。历任英国Ivory & Sime公共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美国Fiduciary国际信托公司研究部主任、高级副总裁、英国HD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美国F&C管理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1997年至今任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
田仁灿先生,董事、总经理,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法国金融租赁Euroequipement S.A.公司总裁助理、富通银行区域经理、大中华地区主管、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文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文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
陈家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教授。历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财务学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教授、会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经济学学士。历任比利时通用银行证券分析、基金管理、公司财务等领域的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经济系教授。现任欧洲投资基金及投资企业协会名誉主席,“养老金基金”委员会主席,欧盟委员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欧洲议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杨玉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历任复旦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专业助教、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助教、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副校长。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社联所属省新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余毓繁先生,英籍华人,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历任比利时通用银行香港分行资金部司库、富通银行亚洲区环球金融市场业务主管、富通银行亚洲区商人银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富通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者,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稽核员。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蒙特利尔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蒙特利尔Dalma Investment,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洪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业务经理、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 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业务总监,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经济师、富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市场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上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绍胜先生,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硕士。历任香港英皇金融集团外汇交易员、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分析员、海通证券交易一部投资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具有12年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陈家琳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2年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士学位,于2001年获得香港大学-复旦大学MBA硕士学位。在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之前,先后在三和银行、嘉里证券和里昂证券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和证券市场的投资分析工作,在金融投融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中国股票研究负责人。
牟永宁先生,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副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分析师,美林证券(亚太区)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实习经理。2004年8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策略分析师,2005年9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负责人。
郑拓先生,CFA,美国芝加哥大学MBA。历任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业务代表,君安证券公司黑龙江公司投资经理,广达投资公司投资经理,加拿大Donier International 企业融资经理,美国Robert W. Baird 投资银行基金分析师。2003年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部股票分析师。2004年4月起担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5年4月起担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邵佳民先生,硕士学位,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历任海通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业务助理、债券销售主管、债券分析师、债券投资部经理。2003年4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2005年1月起担任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田仁灿,总经理;陈洪,投资总监;陈家琳,研究负责人;牟永宁,研究负责人;杜晓海,定量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玖亿肆仟壹佰柒拾柒万捌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秦立儒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总经理:田仁灿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21-68604999
传真:021-38780084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2090060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刘薇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95561
联系人:宋光远
(5)深圳发展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eil Newman)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01
电话: 0755—82088888
联系人:周勤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7)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5096710
联系人:高新宇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联系人:芮敏祺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胡洁净
(1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权唐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1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联系人:毕艇
(14)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17)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联系人:林建闽
(18)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1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电话:95511
联系人:余江
(20) 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赵万兴
电话:(0571)96336
联系人:张帆
(21) 中信万通证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浩民
电话:0532-023905
联系人:李锦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联系人:陈少震
(23)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4457777-882
联系人:张雪瑾
(24)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768800
联系人:刘晨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联系人:陈忠
(2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金坚
(2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联系人:夏尚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755-82125533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第四节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基金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节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精选景气行业和积极主动精选股票投资相结合,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成果,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70%-95%,权证投资0-3%,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
第八节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投资总监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授权范围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定期不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总监授权下,根据基金经理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三、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采用双层次的投资策略。具体来说是:
第一层次主要通过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确定股票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导向因素、市场环境因素等,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程度和资本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在设定的投资范围内调整股票与现金资产的比例,适度控制系统性风险。
第二层次主要是通过对行业景气循环和个股的研究,精选适合本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股票。公司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下,会形成不同的投资环境和处于不同景气循环周期的产业群,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同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分析方法,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结合对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来判断各行业处于何种景气循环阶段。然后,对于不同行业景气度的行业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不同的上市公司。
(1)景气上升期
●具有成本、技术和市场优势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处于景气上升期的行业,其行业的总体规模迅速扩大,毛利率水平也在上升,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快速提高。此时行业内的龙头上市公司具有技术、成本、资源、品牌和营销优势,不仅能分享行业高成长的成果,提高毛利率水平和生产规模,而且能低成本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或在细分市场取得领先地位的高成长公司
对于景气上升行业中的非龙头上市公司,因整个行业的规模在迅速扩大,来自竞争对手,特别是行业内龙头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大大减轻。该类公司若能仅仅围绕自身的竞争优势确立有效的竞争策略,就可在某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获得领先优势,并且实现高速成长。
(2)景气平稳期
●盈利稳定、估值水平合理、有丰厚现金分配的行业龙头公司
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保持稳定。行业内的发展机会主要来自于各企业市场份额的此消彼长和对新的细分市场的争夺。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可以通过自己在行业内的支配地位,利用机会扩大市场份额。
●处于高成长期的细分市场中的高成长公司
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即使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也经常会出现新的高成长的子行业。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因盈利已较稳定,市场份额较大,往往对新的子行业的投资机会不敏感。行业内的二线公司,如果能因应市场的变化而抓住新的投资机会,迅速在新的细分行业中取得领先优势,就可以成为新的行业龙头。
(3)景气下降期
●基本面有重大改观,而股票价格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变化的公司。
处于景气下降期的行业,市场份额会不断萎缩,投资在很多情况下为负增长。行业内的企业为生存而战,价格战此起彼伏,行业整合加速,部分企业退出市场。此类行业的投资机会主要来自部分公司退出本身所在的行业而进入其他景气度高的行业,或因股东的变更或资产的置换等方面的变化而彻底改变了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第九节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一、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综合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综合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如果未来我国证券市场推出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二、本基金管理人认为,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人所接受;
2、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3、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
4、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因此,本基金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第十节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产品。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6月30日(“报告期末”)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无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没有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单位:元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6 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股票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7月29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29日生效,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规定,即股票资产70%-95%,一年期以内的国家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满足第14章(七)有关投资组合限制的各项比例要求。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对公司主要人员情况及部分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对公司联系人进行了更新,并修改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相关内容。
2、“(二)主要人员情况”中,增加了阎小庆先生的简历,对董文标先生、陈洪先生、郑拓先生和邵佳民先生的简历进行了更新,并删除了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缪钧伟先生的简历和不再担任本公司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张炜先生的简历。
三、“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内容。
四、“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代销机构
增加:新增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证券、中银国际四家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更新:分别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平安证券的联系人信息予以更新。
五、“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和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部分:
根据2006年半年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6年6月30日。
六、“第九节、基金的转换” 部分和“第二十三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增加了海富通强化回报基金的相关内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