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9-14 00:0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G阳光 公告编号:2006-L36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4,752,9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7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中的3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的关联交易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8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L28、2006-L29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鉴于Reco Shine Pte Ltd只是股份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关联交易目前并无关联股东,其表决无需履行关联股东回避的程序。

  同意54,75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共同投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10号科技创业大厦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L31、2006-L32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鉴于Reco Shine Pte Ltd只是股份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关联交易目前并无关联股东,其表决无需履行关联股东回避的程序。

  同意54,75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吴琥

  3、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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