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9-14 00:00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6-042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1709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1,083,6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35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独立董事吴远女士因出差在外,独立董事黄丽洁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金明先生因其他会议安排,监事蒋勇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任峻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和《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21,083,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06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21,083,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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