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大股东以股抵债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9-14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莲花味精大股东莲花集团拟通过两种方式以股抵债。其一,莲花味精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后,莲花集团以应得转增权24265万股股份抵债373681000元,抵债价格为1.54元/股(按转增后每股净资产1.47元上浮4.55%确定);其二,莲花集团以所持部分股份抵债88512560.64元,以股抵债价格同样是1.54元/股,抵债股份数量为57475689股。

  截至2006 年6月30日,莲花集团占款金额为1049761582.49元(含资 金占用费),前次以资抵债587568021.85元,此次以股抵债后将清欠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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