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认沽权利无人行权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9-14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证券市场首例认沽权利以无人行权平静谢幕,G农产品由此成为首家以零对价方式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今日披露G农产品股改承诺履行结果,在履约期———2006年9月5 日至9月11日的五个交易日内,投资者预受要约股份数为零,即没有投资者将持有的G农产品股票以每股4.25元的价格卖给深圳市国资委。

  G农产品认沽权利是股改的产物,当时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没有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或现 金对价,而是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的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 元/股的价格将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也就是深圳市国资委向G农产品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了10份行权价为4.25元的认沽权利。由于当时尚处股改试点阶段,因此没有突出认沽权利的概念,代之以承诺的方式来描述。

  G农产品股改实施后,公司股价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窄幅波动,但是自今年4月份开始出现连续拉升行情,至履约期初,股价已达10.78元,远高于4.25元的行权价。履约期满时,G农产品股价也有10.98元。因此,理性投资者应该不会行使认沽权利,将持有的G农产品股票以4.25元的价格卖给深圳市国资委,而深圳市国资委今日披露的承诺履行结果也表明,履约期内无人行权。无人行权意味着深圳市国资委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完成了对G农产品的股改,成为零对价股改的首例。

  除G农产品外,股改中大股东足额派送(即10股送10份)认沽权利的上市公司还有G冶特钢、G上药、G新百。这3家公司中,G冶特钢的认沽权利也很可能到期无人行权,因为G冶特钢昨日收盘价已达5.34元,较3.8元的行权价高了40.53%。G上药、G新百昨日收盘价分别为5.36元和10.19元,而两公司认沽权利的行权价分别为5.1元和10.02元,市价只略高于行权价。不过,由于两公司认沽权利的行权日均要到2007年5月31日,因此最终是否有人行权,还要看两只股票未来的市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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