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中国江西省景德镇市历尧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江西黑猫炭黑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黑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63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70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800万股。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700万股已于2006年9月1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800万股已于2006年9月6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7.4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06]111号文)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的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06年9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黑猫股份”,股票代码“002068”。
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附录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已于2006年9月5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其摘要以及招股说明书全文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6年9月15日
(三)股票简称:黑猫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068
(五)总股本:8,9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和转让。公司本次发行前另四名股东江西亿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华意物资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持股5,059.4733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江西亿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1.3452万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6726万股)、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6726万股)、景德镇市华意物资公司(持股37.8363万股)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配售对象发行的70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BLACK CAT CARBON BLACK CO., LTD.
2、 法定代表人:蔡景章
3、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2日
4、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历尧
5、 注册资本:5,400万元
6、 邮政编码:333000
7、 电话号码:0798-8399126
8、 传真号码:0798-8391868
9、 互联网址:www.kmzh.com
10、电子信箱:heimaoth@126.com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股东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是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40,588万元,是江西省“六五”重点建设项目。该公司设立初期主要从事炼焦和煤气生产,“八五”和“九五”期间公司制定了“实施规模经营,走相关多元化发展道路,对自有产品进行深加工,加速下游产品的开发渗透,以高附加值产品占领市场”的发展战略,通过技改扩建和收购兼并,企业规模迅速扩大,由一个单一的炼焦制气企业发展成为拥有煤化工、精细化工、硅酸盐化工、农资产品和第三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1997、1998、2005年被列为江西省工业企业十强之一,1999年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确定为国家520户重点国有企业之一。
焦化总厂的业务范围为焦炭、煤气、复合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各类针式绝缘子,悬式绝缘子,线轴绝缘子,禅鼓绝缘子,伺服绝缘子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等。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500万股
2、发行价格:7.4元/股
3、发行方式: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700万股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800万股相结合的方式。
4、募集资金总额:25,900.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 1,700万元
(1)承销费用:1,000万元
(2)保荐费用:200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50万元
(4)资产评估费用:40万元
(5)土地评估费用:35万元
(6)律师费用:70万元
(7)发行审核费:20万元
(8)股份登记费:8.9万元
(9)发行手续费用:176.1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49元
6、募集资金净额:24,200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84元/股(按照2005年末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5元/股(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自2006年8月23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1、本公司股东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6726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0.85%),因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赣民二初字第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执行司法冻结。上述股份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并已办理了相应的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至2007年1月16日止。
二、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情况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3337
联系人:张鹏、张俊杰、郭永青
二、保荐人的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