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立规遏制恶炒中小板新股
[□本报记者 黄金滔] 2006-09-14 00:00

 

  上市首日盘中涨幅达±50%停牌15分钟,涨幅达到±90%再停牌15分钟

  □本报记者 黄金滔

  

  今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规定:从今日起,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50%时,深交所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复牌后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90%时,再次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所谓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 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通知强调,当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深交所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通知还指出,14:50之后股票达到临时停牌条件的,不再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深交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自中工国际事件之后,深交所就启动实时风险提示措施。6月28日,云南盐化、同洲电子因为上市首日股票交易换手率已超过70%,收到了深交所的“风险提示公告”。8月2日,横店东磁、威尔泰分别因为上市首日交易换手率已超过70%和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已超过30%,而被深交所“风险提示”。天源科技则因为换手率达到80%而遭深交所盘中临时停牌半小时,这也是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此类事件的首例。

  最近,深交所再次补充规定,对盘中换手率达到70%或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30%的股票,要求上市公司保荐人实时发布风险提示,同时,对盘中换手率达到80%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8月23日,远光软件、华峰氨纶、东华合创均因为交易换手率超过70%而被临时停牌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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