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时间:2006年9月2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9月21日-9月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公司十楼第三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第二次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06年9月20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18日,凡在2006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9月13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结果的公告》,公司股票2006年9月4日停牌后于9月14日复牌。
(2)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9月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时间:2006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06年9月22日下午14:00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
联 系 人:席汝珍
联系电话:0431-5620053 0431-5662574
传 真: 0431-5666517
邮政编码:130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5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股权登记日持有“欧亚集团”(600697)A股的某投资者如对本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相关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本公司截止2006年9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06年9月25日下午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9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的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对董事会的全权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签字确认,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6———01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