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G同科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人,转让山东同济万鑫集团有限公司58.8%股权的工作已于2006年9月8日结束,淄博桓台社会福利炭素厂在挂牌期间申请举牌,并最终成为合法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4115.218万元。
G同科表示,发展战略的调整,是此次转让同济万鑫股权的根本原因。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程序,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与淄博桓台社会福利炭素厂签署了《 产权交易合同》,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山东同济万鑫集团有限公司19%的股权。
根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同济万鑫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60521370.36元,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同济万鑫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69986744.97元。G同科表示,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转让同济万鑫58.8%股权的价格不得低于评估的净资产值,公司此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价格与经评估净资产值相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