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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
我国对外国媒体机构开放政策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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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5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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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日前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是我们过去长期沿用的一种做法,条例本身对新华社也提出了很多的约束条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在国务院新闻办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贯彻这个条例,政府一定会重视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过分垄断、排斥竞争的局势。 “中国的管理体制,很多外国朋友不了解,往往容易引起误会。”柳斌杰说,“新华社管理外国驻中国的通 讯社机构,是过去一直延续下来的一种做法,现在并没有改变,不是有了新的变化。是政府委托的任务,政府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监督,不会使新华社成为这个领域里的垄断者。”“中国政府对于外国媒体机构开放的政策并没有变化,中国政府将依法保证外国媒体在中国报道的权利和自由,这也没有改变。新华社这个条例的颁布不影响外国通讯社在中国的采访活动。如果因为这个条例,外国通讯社的正常业务活动、采访活动受到影响,请他们向中国政府投诉,我们负责解决这个问题。” 柳斌杰说。 柳斌杰: 我国对外国媒体机构开放政策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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