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茂化实华 股票代码:000637 公告编号:2006-2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贵局于2006年8月7日下发的《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证监函〔2006〕566号)》(以下简称《通知 》)已收悉。公司董事会就《通知》中提及的北京逸成东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算问题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索特能源有限公司和北京茂化实华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首期及第二期股权转让款计5750万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根据《通知》的要求,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逸成东苑项目清算的问题
我公司与北京泰跃共同投资的逸成东苑项目,截至2006年7月13日,北京泰跃已分期向公司清偿了公司在逸成东苑项目的全部投资本金2亿元。
原计划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清算审计工作,北京泰跃也曾作出承诺,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逸成东苑项目的清算审计并支付投资收益,就前述投资收益的支付,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本人和其控制的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北京科技园国际学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国际商城发展有限公司51.22%的股权向公司提供了质押担保。但由于逸成东苑项目结算工作量大,公司和北京泰跃共同委托的清算审计机构至今尚未完成清算审计工作。
我公司已经多次与清算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再三催促,要求其进一步加大清算力度,预计清算审计工作将于10月底才能结束。应我公司要求,根据清算审计结果,北京泰跃承诺不迟于2006年11月15日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问题
2006年2月21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持有索特盐化、索特能源和北京实华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泰跃。就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本人和其控制的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通知》发出日,北京泰跃未按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5750万元(按照扣除北京实华对逸成东苑项目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之后的净额计算)。在公司收到《通知》后,已及时督促北京泰跃支付了索特盐化的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详见公司200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对于尚未按照约定进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750万元,北京泰跃承诺不迟于2006年11月15日支付。
对于索特盐化和北京实华的股权转让款尾款,公司将依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回收。
我公司董事会将以对广大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密切跟踪逸成东苑项目的清算及北京泰跃支付项目收益、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的工作。如北京泰跃不能按照前述承诺及约定的期限向公司支付逸成东苑项目的投资收益和相关股权转让款,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向北京泰跃和相关保证人追索。对整改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董事长代表全体董事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报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