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09-16 00:00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新天国际         公告编号: 临2006-022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 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2名,其中李明监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授权张洗尘监事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经股东提名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名,已推荐7名,其中董事6名,独立董事1名。本次推荐2名独立董事,具体名单如下:李大明、胡斌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附件: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大明,法学研究生,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斌,大学学历,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新天国际     公告编号: 临2006-023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暨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蒋铁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授权李新萍董事长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魏炜出差未能参加会议,授权独立董事李大明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监事会提请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经股东提名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名,已推荐7名,其中董事6名,独立董事1名。本次推荐2名独立董事,具体名单如下:

  李大明、胡斌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新疆新天国际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按照公司年初制定的战略调整方案,为了加强和提升公司葡萄酒销售的管理力度和水平,公司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同控股子公司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了新疆新天国际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75%,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占总出资额的25%,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该公司主要从事酒类的零售和批发业务。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李大明、胡斌 为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2006年9月14日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大明、胡斌,作为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胡斌 李大明

  2006年9月14日于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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