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股票简称:四维瓷业 编号:2006-026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又获"中国名牌"称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生产的"swell"牌卫生陶瓷再次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称号,有效期为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这是公司 "swelll"牌卫生陶瓷在国家中国名牌产品2次评审中连续获得"中国名牌"的荣誉称号。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5 股票简称:四维瓷业 编号:2006-027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瓷业”)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12日—2006年10月1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09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江津市蜀果花园酒店会议室。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09月27日、2006年10月1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0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09月29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被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 的,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万强
地址:重庆市江津市油溪镇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02285
3、登记时间
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的交易日)。
五、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设置了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同时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查询及沟通渠道如下:
地址:重庆市江津市油溪镇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61088888
传真:023-61088999
联系人:万强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本议案,情况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0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2006年09月29日~2006年10月16日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0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如多选或未作选择,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145 股票简称:四维瓷业 编号:2006-028
关于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中关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可上市流通股份时间由于工作疏忽发生笔误。
原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现更正为: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更正!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四维瓷业”、“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10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承诺,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名称: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简称:四维瓷业
股票代码:600145
法定代表人:王兴国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市油溪镇
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市油溪镇
邮政编码:402285
电话:023-61088888
传真:023-61088999
电子信箱:swelldm@swell.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征集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沟通,公司董事会发出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12日—2006年10月1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09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江津市蜀果花园酒店会议室。
4、审议事项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2006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四维瓷业截至2006年0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2006年09月29日~2006年10月16日
3、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年0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四维瓷业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②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或传真方式,按本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重庆市江津市油溪镇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02285
联系电话:023-61088888
传真:023-61088999
联系人: 万强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本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6、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除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或者在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视为委托投票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五、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对相关股东会议上的议案持支持立场。
征集人认为,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公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特此公告。
征集人: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或委托除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10月16日召开的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对董事会的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