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深高速拟发15亿分离交易可转债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9-18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G深高速今日公布了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董事会决议,这使其成为第7家计划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此前,G唐钢等6家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但均未付诸实施。

  分离转债作为一种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混合证券产品,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一次是发行公司债,是债权融资;一次则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行权,属于股权融资。不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一些限制条件将许多中小型公司挡在门槛外。在7家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中,钢铁行业公司占了4席,G深高速则是第一家拟发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高速公路公司。可以看出,这些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非常大,对融资的额度和效率要求相应较高。

  根据G深高速公布的方案,此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即不超过1500万张债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6年,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不超过22份的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不超过3.3亿份,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行权期为存续期最后10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的110%、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的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均价的110%、前1个交易日公司H股的均价。此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设定了优先认购权和债券回售条款:公司原内资股股东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若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

  G深高速此次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31.71亿元。

  上市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一览

证券名称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期限(年) 权证发行规模(亿份) 每张债券附认股权证数量 权证存续期限(月) 预案公告日 行业

G深高速 15 6年 3.3 22 24 20060918 高速

公路

G武钢 80 5年 15.2 19 24 20060713 钢铁

G云天化 10 6年 0.9 9 24 20060608 化肥

G中化 12 6年 1.8 15 12 20060605 贸易

G马钢 55 5年 12.65 23 24 20060530 钢铁

G新钢钒 32 6年 8 25 24 20060527 钢铁

G唐钢 30 6年 4.5 15 24 20060512 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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