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股东会通过收购永乐决议
[□本报记者 龚维松] 2006-09-19 00:00

 

  □本报记者 龚维松

  

  国美发布公告,称在昨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了收购永乐的决议案。至于详情,国美将另行公告。

  8月29日,国美电器(0493.HK)与中国永乐(0503.HK)发布联合公告,披露了双方合并的详细时间表,确定最后收购期限在2006年10月17日下午4时。永乐股东可根据信函决定是否接纳收购协议,而国美将于9月19日召开国美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8月29日双方公告,双方签订收购协议的一些收购条件已经达 成。如永乐8月中旬发布的中期业绩,其资产净值截至2006年6月30日约为23.59亿元,达到此前协议的不少于22.5亿元的要求。此外,鉴于永乐于8月14日与各股东订立的不竞争协议,5年内严禁管理股东促使任何永乐员工离职,此前签订的永乐与永乐股东的不竞争协议也已经达成。

  同时,国美保留了延长收购建议的权利,直至其根据收购守则而可能决定的日期为止。此举是为了防止届时该收购建议未被90%的永乐股东所接受,而导致收购失败的结局。从29日开始,国美已开始寄发合并文件。

  昨日国美电器报收6.11港元,上涨0.33%;永乐电器报收2.06港元,上涨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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